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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物流产
哪些情况不适合药流呢

  哪些情况不适合药流呢?药流又称药物流产,是指在怀孕早期不须手术、而用打针或服药的方法达到人工流产目的的疗法。很多女性以为药流方便而且不需要手术就都一味选择药流,这其实是不对的,有一些情况是不适合药流的。那么,哪些情况不适合药流呢?

  哪些情况不适合药流呢?安顺市西秀区现代医院的妇科医师介绍说:药物流产并非人人适用,怀孕5~7周的健康妇女,不适合用手术方法流产者,如:

  1.剖腹产1年内,人流半年内或有过多次人流史又怀孕者,因子宫未得到完全恢复,手术流产则容易发生损伤及出血等危险。

  2.长期服用甾体避孕药或哺乳期的妇女,由于子宫壁薄、质软而脆弱,容易损伤,非常好不用手术流产。

  3.子宫畸形或极度倾屈的妇女,手术有一定困难。

  4.非常害怕手术或手术中曾经出现过头晕、心慌、出冷汗、面色苍白等症状妇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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